八、陽明病發黃證治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瘀熱於裏,每致黃疸病,見於本篇,有以下各方證:
1.茵陳蒿湯證:就師論及藥物考之,則本方證當為黃疸、心煩、腹微滿、小便不利者。
方:茵陳六錢,梔子三錢,大黃二錢。
水煎冷服,小便當利,尿如皂莢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2.梔子柏皮湯證:主黃疸、心煩、發熱者。
方:梔子四錢,黃柏三錢,炙甘草一錢半。
水煎溫服。
3.麻黃連翹赤小豆湯證:就師論及藥物考之,則本方證為黃疸表不解,發熱喘咳而小便不利者。
方:麻黃二錢,連翹二錢,赤小豆二兩,杏仁二錢,生薑二錢,大棗四枚,炙甘草二錢,生梓柏皮五錢。無生梓柏皮,後世謂以茵陳或桑白皮代之,今並存以待考。
治驗實例及有關論說:
《瘟疫論》曰:“按茵陳為治疸退黃之專藥,今以病證較之,黃因小便不利,故用山梔而除小腸曲屈之火,瘀熱即除,小便自利,當以發黃為標,小便不利為本。及論小便不利之病源,不在膀胱,乃係胃家移熱,又當以小便不利為標,以胃實為本,是以大黃為專效,山梔次之,茵陳又次之也。設去大黃,服山梔、茵陳,是忘本而治標耳,無效也;或用茵陳五苓,非惟不能退黃,小便亦難焉。”
湯本按曰:“吳氏雖排斥茵陳五苓散,是其用法討出,非此方之誤也。”
又:“古方有三承氣證,故當加茵陳、山梔、三承氣而隨證施治,方為盡善。”
湯本按曰:“茵陳、梔子,不獨可加於三承氣湯中,即大小柴胡中亦可加用。”
《續建殊錄》曰:“一男子,胸中煩悶,反覆顛倒,蘊蘊不能食,腹微滿,小便不利,一身微發黃色,與以茵陳蒿湯,兩便快利,諸證頓癒。”
湯本按曰:“因在發病初期,故微發黃也。”
《古方便覽》曰:“一男子,年三十餘歲,冬月旅行,逗留海邊,恣食魚肉,又感寒氣,歸家未幾,面目身體浮腫,發黃如橘子色,小便亦如柏汁,心胸苦煩,腹滿不能飲食,余乃與此方(茵陳蒿湯),時以紫丸下之,十二三日痊癒。”
《生生堂治驗》曰:“男,年三十,心中懊憹,水藥入口則吐,經日益甚。先生診之,眼黃,心下滿,按之疼,乳下煽動,紊亂不定,曰:此瘀熱在裏也,翌日當發黃。乃以食鹽、三七,使白湯吞之,大吐冷水,更與茵陳蒿湯,身果發黃,而圊黑便,使仍服前方,十五日而復。”
《生生堂醫談》曰:“某妻,每次經候十七八日不止,時已三年,醫藥無效。請予診,脈細數,身色青白,起則作喘,小便淋漓,喉裏如奔馬,幾瀕于死,予作茵陳蒿湯與之,其夫業藥,稍知藥能,問曰:荊妻之病,固由血證,非發黃證也,然不與補血調血之劑,卻與茵陳蒿湯,豈無虛虛之弊乎?願聞其故。予曰:犀角、地黃、芎、歸、膠、艾之屬,前醫已用,方證雖對,實未的當也,豈有服對證之方藥三年而不癒乎?今予所用之方,非一朝一夕所能見效,縱令解語,恐不能悟,總之鬱熱若除,血證自治也。其人竟服,五十餘日,諸證退而復常。”
湯本按曰:“泥守常規,不知變通之徒,當悟此驗案。”
《勿誤藥室方函口訣》曰:“此方(茵陳蒿湯)為治發黃之劑,庸醫每于黃疸初發,遂用茵陳五苓散,非也,宜先用此方取下後,與茵陳五苓散……,茵陳治發黃為專長,因有解濕熱利尿之效也,故《蘭室秘藏》之拈疼湯,《醫學綱目》之犀角湯,亦用此藥,惟不拘于發黃耳。與梔子、大黃為伍者,有利水之故也。方後云:尿如皂莢汁狀者,是也。後世加味逍遙散、龍膽瀉肝湯等之梔子,皆主清熱利水也。但此方用於發黃者,宜以陽明部位之腹滿及小便不利為主而用之。若心下有鬱結者,反以大柴胡加茵陳為佳。”
湯本按曰:“若心下有鬱結者,用大柴胡加茵陳、梔子湯,或大柴胡湯合枳實梔子豉大黃湯亦可。”
《方輿輗》曰:“茲云發熱者,是蒸蒸發熱,非翕翕發熱也。此方(梔子柏皮湯)之治,專為解熱也。”
《類聚方廣義》謂梔子柏皮湯曰:“治眼球黃赤熱痛者,有效。又胞瞼糜爛癢疼,及痘瘡落痂以後,眼猶不開者,加枯礬少許,洗之,皆妙。”
“又,同書謂麻黃連翹赤小豆湯曰:“疥癬內陷,一身搔癢、發熱咳喘、腫滿者,加反鼻有奇效,生梓白皮採用不易,今每以乾梓或桑白皮代之。”
湯本按曰:“余嘗以本方(即麻黃連翹赤小豆湯)適證加減,治濕疹內攻性腎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