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張仲景所著之《傷寒論雜病論》被公認為首開辨證論治之先河,並稱為「方書之祖」,原本傷寒與溫病是不分的,直到金元時期劉河間提出「六經傳授自淺至深,皆是熱證,非有陰寒之病」的觀點,促進了溫病概念的形成,元代末年的王安道更進一步根據發病機理與治療原則,將溫病與傷寒作明確區別,至此溫病才從傷寒體系脫出,清代吳鞠通稱其「始能脫卻傷寒,辨證溫病」,然而真是如此嗎?本文將從溫病的症候表現來討論溫病是否真不同於傷寒,以及清代對於溫病的治療原則是否合適。
首先瞭解何謂溫病,按照《中醫溫病學》對溫病的定義是:「溫病是由溫邪引起,以發熱為主證,具有熱象偏重、易化燥傷陰等特點的一類急性外感熱病」,關於溫病是否由溫邪引起,本文不予討論,只著重在其症候,即「以發熱為主證,具有熱象偏重、易化燥傷陰等特點的一類急性外感熱病」,又根據《中醫溫病學》,將溫病分成二大類,一者表現為純熱無濕之的溫熱類證候,一者為有濕有熱之濕熱類症候,到此是溫病學的大部概念。
《傷寒論》中對於溫病的描述是:「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而對於太陽病的定義為「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所以將二個條文合併可以得出「脈浮,頭項強痛,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這就是《傷寒論》對溫病症候的定義,對照《中醫溫病學》上溫病的定義,兩者基本上並無不同,但問題是:多數醫家皆認為《傷寒論》雖然提到溫病,但是其治療溫病的方法、方劑,卻付之闕如,實際上真是如此嗎?底下將繼續探討。
在談治療之前,必須先對《傷寒論》的六經有個概念,後世醫家著作中對於《傷寒論》的六經概念為何的討論很多,有用氣化理論解釋、有用經絡理論解釋…等等,其中作者最認同的是已故的傷寒大師胡希恕老先生的論點。在談胡老先生觀點之前,作者先對胡老先生其生平及師承作一簡單介紹。
胡希恕先生,又名胡禧緒,1898年3月出生於遼寧省瀋陽市北郊區東伍旗村。胡老先生中學時期受教於清朝御醫王祥徵先生,王先生講《傷寒論》脫離臟腑,並主張結合近代科學,胡老先生深受其影響,而奠定中醫基礎。之後胡老先生並未以看病為業,直到1936年,迫於現實,才開始行醫。曾與陳慎吾、謝海洲等老中醫合辦中醫學校。
除了受教於王祥徵先生之外,胡老先生還勤於自學,然而所閱之書既多,則反滋困惑而茫然不解,曾喟然歎曰:「醫學之理在於治病,至於弄文舞墨之士,豈能窺仲景之項背」。後得日人湯本求真所著之《皇漢醫學》,對湯本求真氏之論,則大相讚賞而有相見恨晚之情,於是朝夕研讀,竟豁然開悟。此後胡老先生經過長年研讀與思索之後,其對《傷寒論》的理解又在湯本求真之上。日本學者考察後,認為胡老先生是具有獨特理論體系且著名的《傷寒論》研究者、經方家。
胡老先生臨床醫術如何,同為傷寒大師劉渡舟先生曾評曰:「每當在病房會診,群賢會集,高手如雲,惟先生能獨排眾議,不但辨證準確無誤,而且立方遣藥,雖寥寥幾味,看之無奇,但效果非凡,常出人意外,此皆得力於仲景之學也」,中醫大家任應秋教授稱讚胡老先生:「臨床善用經方,出神入化」,謝海洲老先生則曰:「胡老理論基礎堅深,臨床經驗豐富,對仲景之學研究有素,有個人獨到見解。擅用經方,……,除應用於傷寒、溫病外,尚有內、外、婦、兒各科雜病,每用必效,人所公認,堪稱一絕」,當代名醫任繼學先生也曾在與謝海洲老先生的談話中,追憶胡老先生的經方療效而稱讚不已。
而目前在網路上極有影響力的經方醫家南京中醫藥大學黃煌教授對胡老先生的理論研究與臨床稱讚說:「先生是一位獨特的經方研究者和堅定的經方實踐家,和歷史上多數研究經方的醫家相比,先生的研究沒有人云亦云,而是提出了許多個人獨到的見解」。胡老先生使用經方不似一般經方醫家多所加減,幾乎是原汁原味、一藥不動的使用,因此黃煌教授說:「觀先生之醫案,不但是療效突出,而且經方應用頻率尤高,切實展現了經方療效的可靠性和應用的廣泛性。……。綜觀中醫學史,在經方流派的醫家中,能在理論與實踐取得雙豐收的經方家是屈指可數,胡希恕先生恰恰是其中的佼佼者」。
胡老先生將六經看成六個症候群,彼此之間互相關連,而這六個症候群是由三個病位與兩種病性,即表、裡、半表半裡與陰陽兩種症候表現所構成的。這裡的陰陽症候是指疾病發生後人體在代謝上的反應,凡是疾病能夠讓人體生理代謝加速、亢奮的,其所表現出的症候稱為陽證;反之,讓生理代謝緩慢、沈衰的,其所表現出的症候稱為陰證。因此結合病位與病性,可以得出六種組合,胡老先生以為這就是六經的本質,其中需要說明的是太陽病為表陽證、少陰病為表陰證,陽明病為裡陽證、太陰病為裡陰證,少陽病為半表半裡陽證、厥陰病為半表半裡陰證。
根據《醫經溯洄集》中王安道對於溫熱病的病機描述為「怫熱自內而達於外,鬱其腠理,無寒在表」,很顯然與上述的裡熱證(即陽明病)的表現是一致的。而《傷寒論》中對於陽明病的說明如下:「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答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清楚說明陽明病的外在症候表現為「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而得了陽明病即使有惡寒,也會很快迅速化熱,以上二點均符合《中醫溫病學》中溫病定義的要求。由此可知,所謂的溫病在《傷寒論》裡是屬於陽明病的範疇,尤其是溫熱病的部分,幾乎是一模一樣。既然溫熱病就是陽明病,在治療上就應該要遵守陽明病的處理原則,陽明病的治療原則是什麼呢?《傷寒論》說:「陽明病法多汗」、「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以亡津液,胃中乾燥」、「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在此先必須說明《傷寒論》中的「陽」字,比如前述條文中「亡其陽」的「陽」,根據胡老先生的研究,這個「陽」字其本意並非是指「陽熱」,而是指「津液」,對照上面這些條文內容,也可以清楚看出,確是如此,而這些條文主要說明陽明病本身是不可以用汗法來治療的。因為陽明病既是裡陽證,說明身體內代謝亢進、產熱旺盛,裡熱旺盛致使身體機制為確保機體運作正常,因此「法多汗」-藉由汗出來降溫,可是這個保護機制往往達不到恢復身體正常的目的,因而衍伸出白虎湯證,嚴重者則進入陽明腑實證-承氣湯證。所以在陽明病(溫熱病)的這個階段,醫者要是再用汗法治療,無異於提油救火,其結果便是裡熱更甚,加速陽明腑實證的形成。
再看溫病四大家之一葉天士對於溫病的治療原則,他說:「在衛,汗之可也」,認為在溫病初期,仍可以使用汗法,而且由於其認為溫病不同於傷寒,因此對於其所用的汗法,後世醫家稱為「辛涼發汗法」,然而汗法終究是汗法,溫熱病(陽明病)會因為使用汗法的關係,導致機體內的津液喪失更多,致使裡熱加重,為往後的治療種下不良的後果,與《傷寒論》陽明病的治療原則相較,可明顯看出在溫病初期-衛分,葉天士使用汗法是錯誤的。
由於第一個階段的誤治,疾病很容易進入氣分(仍屬於陽明病),這時候的表現是裡熱更甚,同時帶有津液缺乏的情形,此時如果醫家能明白溫熱病就是陽明病,而在這個階段專注於清熱,甚至適時使用瀉下藥,熱勢必定可以截斷,病人就能熱退神清。無奈隨著歷史的發展,越到清朝末年,一般溫病家因為執著於「溫病是由溫邪引起」的觀念,而遺忘仲景所教誨「隨證治之」的原則,深怕溫邪傷津液,在此階段使用過多的養陰生津的藥物,妨礙了胃氣的正常運作,使得裡熱無法清除,造成津液更進一步的枯竭,最後出現神昏譫語、肌肉抽搐,甚至角弓反張的陽明腑實證而進入溫病家所謂的營血分(在三焦辨證中則是屬於下焦階段)。
《金匱‧痙濕暍病脈證並治》篇說:「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必齘齒,可與大承氣湯」,如果溫病醫家對此章節有所研究,應當可以發現溫病中所謂的痙厥不過是津液喪失太多,造成肌肉失養所引起,同時因為大便過於乾燥而無法排出,腸道持續吸收廢物,致使血中廢物濃度大增,刺激大腦,導致神昏譫語等精神症候的出現,是時若能給予合適的瀉下藥,腑氣一通,大便排出,病情自然也可轉危為安。
可是一般溫病家對於痙厥不作此想,反以臟腑作想像,認為是溫熱之邪過亢造成肝腎陰虛而出現肝風內動,既然如此推理,治療主軸當然仍以滋陰為主,清末溫病家甚至將海鮮等等所謂「血肉有情之品」入藥,如果對照《金匱》仔細分析,可瞭解在此階段的溫病家所扮演的角色並不是治病,而是如同西醫一般給予病人營養支持,等待時機成熟,病人機體運作恢復,腸道將裡頭的廢物排出,病人才能獲癒。難道在下焦階段,一般溫病家對疾病的治療是如此被動嗎?事實恐怕就是如此。何以醫家在此階段可如此等待而不用擔心病人發生死亡,若是轉成陽明病來看待這個問題就會清楚許多,根據一般醫家的認知,有所謂「陽明無死證」的說法,換句話說,除了陽明病篇與少陰病篇的三急下證以外,病人處於陽明病階段的死亡率是相當的低,由於病人並沒有很大的死亡威脅,所以醫者即使只是給予營養支持,也可以慢慢待其自癒,不過相對來說,病人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在許多溫病家的醫案中可以看到病人由於治療過程遷延,疾病痊癒之後,往往有大肉盡脫的情形。
於此作一小結,從上面的討論得到幾個結論:第一、溫熱病其本質即是傷寒六經中的陽明病;第二、由葉天士所制訂出溫熱病-衛氣營血階段的治療原則,並不完全適合處理溫熱病;第三、溫熱病的衛氣營血的發展過程可能是病人受到誤治、失治而形成,並非溫熱病的自然發展的過程。
底下繼續討論溫病的另一個主軸-濕熱病,濕熱病與溫熱病由字面上可以看出其症候除了會表現出裡熱證,同時還會有裡濕證,由於有裡濕的關係,可知道濕熱病在發熱的程度上不如溫熱病嚴重。同樣在探討《傷寒雜病論》如何處理濕熱病之前,必須先瞭解這個裡濕是怎麼形成的,是得病之後產生的嗎?可以肯定絕對不是,因為濕在體內形成所需的時間不短,所以最合理的解釋是病人在患病之前就有裡濕的情形存在,而裡濕形成的原因莫過於生冷飲食過度,日積月累,逐漸影響胃腸運作,一旦胃腸功能低弱到無法將濕排空,便慢慢堆積起來,由此可以瞭解,有裡濕的同時,也意味著胃腸功能低下,這就是上面提過的裡陰證,《傷寒論》中稱太陰病。因此濕熱病在傷寒六經的觀點中,不單純只是陽明病,同時還涉及到太陰病,可以簡單說成陽明太陰合病。張仲景的《傷寒論》中雖然沒有這樣明確的說法,不過在條文中有類似的描述,如「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陽明病也」、「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去故也」,仲景以「繫在太陰」來說明這種裡熱與裡濕同時存在的情形9,而且條文中也隱含對這類疾病的治法-「脾家實」,將文字稍作調整就是「實脾家」,說明對於裡濕應該以健脾胃利濕方式處理,既然談到濕就不能不討論《金匱要略》裡對濕的描述與治療原則,濕在《金匱要略》裡是仲景主要討論的主題之一,異名同義的篇章有〈痙濕暍病脈證並治〉、〈痰飲咳嗽病脈證並治〉,以及〈水氣病脈證並治〉等篇章,此外還有部分相關的條文分散在其他篇章裡,在這作者主要依據〈痙濕暍病脈證並治〉篇來說明仲景對於濕的治療原則,他說:「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下利不止者亦死」,從這兩段條文可以看出,在身體裡頭有濕存在時,仲景是禁止使用下法的,為什麼呢?其原因即是剛才所提到的,凡是裡頭有濕的病人本身的胃腸功能比較虛弱,如果此時再濫用下法,會造成胃腸更加虛弱,嚴重者會有噦逆等胃反現象,最重者則出現喘而大小便脫失的死證。所以在處理濕熱病的過程中,如何避免損傷胃氣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因為稍有不慎就會讓病勢從陽明太陰合病轉成太陰病,一旦出現太陰病的症候,病人死亡機率便會大增。在此需另外說明,雖然《傷寒論》中死證多出現於少陰病篇,而根據胡老先生的研究這是因為少陰病是表陰證,表陰證說明機體本身抗病能力低弱,若是處理不當,會很快進入太陰病階段,而形成少陰太陰並病,造成死亡率提高,所以胡老先生認為死證集中在少陰病篇是仲景提醒醫家,要有預防意識,治療過程中避免讓疾病向壞的方向(太陰病)發展。
既然知道胃氣的強弱關係著濕熱病的生死,所以在治療過程中當時時以健胃利濕為主軸,而溫病家為了治療方便,將濕熱病分成三種類型,即熱重於濕、濕重於熱,及濕熱並重,在這作者也以此分類探討。在熱重於濕的類型,治療上基本與溫熱病相類,病人在這種情形下會因為裡熱盛的關係,很快將濕排出而化燥,如此就進入溫熱病的範疇,所以不再重複討論。而濕重於熱,基本上可根據《金匱要略》處裡濕家的原則,給予健胃利濕藥,病情也可以很快控制,處理上並不困難。最棘手莫過於濕熱並重的這個類型,由於裡濕存在的情況明顯,雖然裡熱旺盛卻無法將之排除,溫病家稱這種情況為「如油入麵,難分難解」,病情容易纏綿不退,治療上如果想要兩者相兼顧也不容易,溫病家認為健胃利濕藥容易助熱,而清熱藥卻會因為損傷胃氣而助濕。
反觀若是以《傷寒論》的觀點處理,就不會手足失措,濕熱病在《傷寒論》中屬於陽明太陰合病,而根據陽明病死亡率極低的原則,醫家可以大膽採取健胃利濕藥作為主力,稍加清熱藥,如此一來,原本是陽明太陰合病的濕熱病會逐漸轉變成陽明病(溫熱病),接著只要按照溫熱病的治療方式處理即可。只是這個轉換的過程中,病人會出現體溫攀升,或許也會出現神昏譫語等等駭人症候,但只要醫家此時心中有「溫熱病即是陽明病」的觀念,面對此等駭人症候,依舊能穩如泰山,唯一需要費心的是與病患家屬溝通,接著仔細觀察症候,當病人一旦出現身若燔炭、手足濈然汗出、腹脹痛拒按等等症候,說明裡實已成,再給予大承氣湯方加減攻下,一旦燥矢清出,病情會戲劇般的改變,熱勢突然消退,病人也恢復胃口,再調養幾日便可獲癒。反觀一般溫病家在處理濕熱病時,經常讓病人遷延不癒,大肉盡脫,甚至稍有不慎,病人就會死亡,所以上述治療方式相較於傳統溫病家對濕溫的處理方法要來的妥當,而能給予醫家莫大的信心與支持的正是「溫熱病就是陽明病」的觀念,討論至此也已經證明溫病的確可以使用《傷寒雜病論》中的方法處理。
回顧整個中醫歷史,為何《傷寒論》明明可以作為處理溫病的準則,而從金元時期一直到明清時期,卻無醫家發覺,對於外感熱病的認識與處理,反而產生不同的見解,究竟起因為何呢?依作者的看法,主要是因為後世醫家對於《傷寒論》中「熱」的內容的誤解。「發熱」在中醫臨床上是一個很重要的症候,因為中醫談醫理喜歡用「陰陽」論述,容易讓人摸不著邊際(此陰陽非症候上所說的陰陽),而能夠讓醫者確實感受到陰陽的變化莫過於「熱」,所以能夠瞭解「熱」,對於瞭解整個中醫實質內涵是有極大的幫助。而在如此眾多論述「熱」的著作裡,沒有一本書能把人體在疾病中所產生的熱描述清楚,除了《傷寒論》。在此為討論方便,作者先將「熱」狹義地看作「發熱」。《傷寒論》中所描述的發熱有哪些形式,根據書中內容,可將發熱分成三種-太陽病、少陽病,以及陽明病的發熱,至於三陰病,因為發熱不是其常態,在此不作考慮。把這三類發熱轉成八綱語言來表述會更容易瞭解,即太陽病是表熱證,少陽病是半表半裡熱證,陽明病是裡熱證,其中表熱證還可以根據虛實分成表虛熱證與表實熱證,裡熱證分成裡虛熱證與裡實熱證,至於半表半裡熱證,就沒有明顯虛實可分,這是因為少陽病中偏實者則容易進入陽明病,偏虛者則容易進入太陰病(由此也能體會出小柴胡湯中使用人參的含意)。以發熱形式來看,太陽病是發熱惡寒,少陽病是往來寒熱,陽明病是發熱不惡寒。
其中表熱證的內容是傳統中醫較不熟悉的範疇,而裡虛熱證按照一般傳統說法就是陰虛火旺證。從表2可以發現一個不熟悉《傷寒論》的醫家容易有的誤區,即是認為發熱疾病不能使用桂枝湯、麻黃湯等熱藥,可凡是使用桂枝湯的條文幾乎沒有一段不談發熱,麻黃湯更不用說,所以從仲景之後,對於發熱歷代醫家並沒有研究清楚,底下作者藉由金元時期到清代幾位論述發熱的著名醫家的學說來討論這個問題。
由於宋代醫家有用藥過於溫燥的弊病,到了金元時期促使以劉河間為首的寒涼派的出現,如同前述,他主張「六氣皆從火化」,因而不管發熱在哪一個病位層次都是以使用寒涼藥為治療原則,可是對照表2可以清楚瞭解,寒涼藥只能用在裡實熱證,所以他曾發生治療自己外感卻日久不癒的情形,最後是由張元素將他治好,張元素也因此聲名大噪,奠定金元時期醫學界的地位,在這提出張元素的原因,是因為他是《陰火論》作者李東垣的老師1,而李東垣是另一位對《傷寒論》發熱內容誤解的名家之一。
在探討《陰火論》實質之前,必須先對金元時期的社會背景稍作介紹。當時因為戰爭頻仍,兵荒馬亂,老百姓過著顛沛流離、饑寒交迫的生活,因此普遍營養不良,同時醫學界盛行的用藥風格是注重清熱,所以李東垣的《陰火論》正是這種歷史背景下的產物。李東垣臨床上發現有許多病人雖然身上發著熱,卻無法用寒涼藥來退熱,相反的,使用一些甘溫的藥劑就能夠將發熱退下來,這就是有名的「甘溫除熱法」,因此李東垣為了與一般可以使用寒涼藥退熱的發熱作區別,給了這種發熱取一個名字叫「陰火」,「陰火」的「陰」是對著「甘溫除熱法」的「甘溫」,以上就是《陰火論》形成的大概。
用「寒藥治熱證」這是後世醫家的一貫想法,而它來自於《內經》,如果只有這兩個對立的字眼是可以成立的,不過疾病不是只有病性,它還有病位,若加上病位,用「寒藥治熱證」的道理,就不一定是對的,而李東垣即是因為缺少病位的概念,才會創造出「陰火」這個新的名詞。在什麼樣狀況下的發熱症候中可以使用甘溫藥來治療,答案絕對不是裡熱證,能夠用甘溫藥處理的是表熱證與半表半裡熱證,因此《陰火論》中所描述的「陰火」依然不出仲景《傷寒論》中所討論的範疇,所以「陰火」其實質就是太陽病之熱(嚴格來說是表虛熱證)、少陽病之熱。
歷史延伸到朱丹溪的滋陰派,強調「陽常有餘,陰常不足」,這是屬於陽明病中的裡虛熱證;而清代的溫病家所稱的溫病,前面已經討論過就是陽明病。綜合以上論說,可知道由金元時期到清代的醫家們所處理的發熱,並沒有超出《傷寒論》所討論的範疇,可是確不斷有新的理論產生,一般醫家的看法認為這是中醫的進步,可是作者以為這種現象非但不是進步,反而增加後學者的學習混亂,越多的理論產生就表示距離真理越來越遠,這是因為每一個產生的新理論,都只能看到真理的一小部分,對的地方少,錯的地方就多。
再看看王安道的這句話「桂枝下咽,陽盛則斃」,很多後世醫家據此認為桂枝不能用於發熱的疾病,可以很清楚知道這種結論是錯誤的,而這句話該如何解釋,首先得對「陽」字作意義確定,如果這個「陽」字指的是「陽熱」,則這句話是指桂枝湯不能用於裡熱證;如果「陽」字的含意如同《傷寒論》中「陽」字的含意,指的是津液,那這句話的意思是指桂枝湯不能用於表實熱證。由這裡也可知道,如果在討論疾病時不根據臨床症候來談,而是使用一些陰陽虛實的代號,最後會因為實質意義的混淆,而造成很大的錯解,那麼向下延伸的推論也可肯定是錯誤的,「離開臨床無中醫」正是對這種情況的最佳詮釋。
從以上的「症候對照研究」可看出,如果捨棄病因,而就症候的角度去討論,臨床上根本沒有所謂傷寒與溫病的界線,這種界線的存在是歷代以來的醫家不解《傷寒論》書中的真義,望文自臆,對於傷寒之「寒」字過於強調而產生,同時有了傷寒方不能治溫病的錯誤看法,究其實是對傷寒六經的實質認識不清,同時忽視仲景「隨證治之」的原則,因而造成寒溫之爭。若再仔細閱讀《傷寒論》時,可以發現仲景處方皆以症候為準則,是真正「有是證用是藥」的代表,凡是病人符合條文的症候,不論何病(傷寒也好,溫病也罷),就可以使用該方,因此絕對沒有古方不能治今病,或是治寒不治熱等等情形。
然而這個歷史爭論對於研究中醫本質並非沒有價值,它提示我們今後在研究中醫時,應該將目標放在疾病的症候上,而不是對病因病機反覆強調探討。過度執著於病因病機的分析,在臨床看待疾病時容易產生先入為主的偏見,而忽略症候所表現的真正意義。反之,如果著重在症候上探討方劑與疾病的關係,這樣的思維不但直接,而且更便利於臨床診療的進行,這也是胡老先生將「辨證論治」改成「辨證施治」的用意7。臨床上醫者處方能夠具有最佳療效是建立在症候與方劑主治(簡稱方證)互相符合的情況下,而非是在症候與病因病機之間互相符合的情況下,若是將這兩種臨床方式作比較,前者來得直接明確,能由症候直接對上方劑,也能由方劑回推到症候,彼此之間的關係是相等的關係,即症候等於方劑、方劑等於症候(症候=方劑);而後者症候卻需要透過病因病機分析,才能選擇方劑,三者之間並非相等關係而是推演關係(症候->病因病機->方劑)。而以中醫臨床工作者的角度來看,作者以為這兩種臨床方式中,病因病機是籠統主觀的,比較難以掌握;而方證是具體客觀的,比較容易使用,是否如此讀者可以自行體會。
再者,從對「發熱」的方析中,歷代醫家對傷寒與溫病形成錯誤看法的真正原因,就是不清楚發熱有病位之分,而這種發熱的病位層次在《傷寒論》中說得非常清楚,可惜眾醫家沒能體會,造就許多看似正確的理論的產生,卻因此往往模糊了真正的道理。
三者,對於後學而言-這也是作者寫下這篇論文真正的原因,單單學好《傷寒論》這一套辨證法就足以應付所見疾病,把精力集中在這個「中醫之根」的基礎上,熟悉它、認識它,不但對於後世醫家理論會有更深一層的認識,也能夠取其精華、棄其糟粕,讓中醫的研究走向樸實無華的道路,更重要的是臨床能夠有定見,看診時不驚不慌,才能將病人處理妥當。